(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由重慶文理學院組織實施。碩士研究生須參加筆試、試講和面試;其他高層次人員直接進入試講和面試。
1、碩士研究生考試
(1)筆試
碩士研究生應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教師職業(yè)基本素質。筆試根據競聘情況適時組織,具體由學校另行通知。
(2)試講
應聘教學崗位的報名人員應參加學校會同相關學院組織的試講程序,試講采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業(yè)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教學態(tài)度等。
(3)面試
應聘教學崗位和應聘教輔崗位的人員在參加相應的考核后均應參加學校會同相關學院(部門)組織的面試,面試原則上采取專家隨機提問、應聘人員及時回答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專業(yè)素養(yǎng)、業(yè)務常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
2、其他高層次人員考核
博士、教授等高層次人員不采取考試方式,由學校組成考核專家組采取面談、交流、審驗研究成果等方式進行考核。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要求,并結合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空缺的,根據應聘該崗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由重慶文理學院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學習工作情況、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情況以及是否需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六)學校研究
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學校人事處將擬聘用人選報請學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