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時間:2014年1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及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測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yè)科目測試內容為《管理基礎知識》。每科分值均為100分。
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
面試比例為1: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xiàn)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其中,屬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比例。經核準放寬比例的崗位以及無法遞減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情況,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若某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考生只有1名,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面試組當天面試平均分,才能進入下一程序?脊賹忌煽冊u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成績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仍不能確定,則加試面試。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xiàn)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xiàn)缺額時,不予遞補。